Good Luck To You!
关于山西、安徽等15省(直辖市)居民可到大朗分局申请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通知 根据省厅《关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精神,自2016年11月1日起,东莞市与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重庆、云南、陕西、青海、河北、山东、四川、贵州、甘肃、宁夏等15个省(直辖市)实行相互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,在我镇居住的上述15个省(直辖市)户籍人员,本人凭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大朗居住证的原件、复印件以及第二代身份证相片采集回执可到大朗分...